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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来啦

2020-05-15

2020年是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决胜之年,为全面落实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在全省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特制订南通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南通市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约束性目标为:大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36微克/立方米,AQI达标率80.8%;奋斗目标为:大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35微克/立方米,AQI达标率83%,各地区每月降尘量不得高于4.5吨/平方公里。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削减24%、27%、22%。同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提升臭氧污染防治和秋冬季综合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高质量完成省级下达的约束性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奋斗目标,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全市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严控臭氧污染,突出加强VOCs治理几个要点如下

1)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源头替代。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年底前,各地结合实际,基本完成集装箱、汽车、木质家具、船舶、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等制造行业以及包装印刷行业的整治任务。按照相关产品中VOCs 含量限值要求,尽快完成涂装、印刷行业低VOCs 含量涂料替代,鼓励对有机溶剂年用量小于10吨且无法完成替代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关停转移。全市高活性溶剂和助剂类产品使用减少20%以上。完成源头替代项目192项。

2)编制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化工园区组织开展VOCs精细化排查整治,制定“一园一策”整治方案。全面压降VOCs高值区污染和VOCs高排放因子污染。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推行“一厂一策”,年底前完成省重点监管企业“一厂一策”方案和化工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对工程设计不规范、设施选型不合理、治污设施简易低效,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并限期整改。实施夏季臭氧攻坚差别化管控。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减排30%以上。全市臭氧超标天数同比减少10%以上。充分运用VOCs源清单与源解析成果,建立优控活性物种名录,将芳香烃作为VOCs治理的靶向目标,建立企业VOCs排放“指纹库”,探索基于光化学活性的VOCs管控。完成治污设施升级改造项目118项。

3)推进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改造退出任务对家具、机械制造、电子产品、汽车维修等企业集中的产业集群,鼓励建设集中涂装中心,配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各地应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海安市、通州区、港闸区要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

4)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采用自查和执法检查相结合方式,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的无组织排放摸底“全覆盖”,重点对企业的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等五类无组织排放源进行排查,督促企业6 月底完成整改。完成无组织排放管理项目16项。

5)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将存在敞开式作业的,仅使用一次活性炭吸附、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治理技术的企业作为重点,对不能稳定达到排放控制标准要求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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