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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今年6月起,生态环境部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监督帮扶期为6月到9月,聚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等重点区域,行业上聚焦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治理和精准管控。
通知中的重要内容:
一、重要意义
当前,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形势严峻。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臭氣浓度同比上升6.5%,以类氧为首要污染心环境科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41.8%,导致全国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损失2.3个百分点。臭氧成为仅次于细颗粒物(PM2.s) 影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的第二大因素,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臭氧已经超过细颗粒物成为影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的首要因素,也是决定“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领城约束性指标能否完成的关键。
二、工作安排
开展时间:臭氧污染严重的夏季,也就是6—9月。
城市范围:以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及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辽中南等为重点区域。
重点领域: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5大行业为重点领城。
重点管控对象: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典型企业。
三、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VOCs治理任务、加强监督、服务大局、积极支持监督帮扶工作。各地要高度重枧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聚焦涉VOCs排放的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集群、重点企业,督促并帮助企业落实好2020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教司司长刘友宾表示,对VOCs排放量大、臭氧污染防治压力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进展滞后城市,要指导和帮助相关政府部门、企业落实VOCs治理减排任务,深入了解企业关切,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的实际困难。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表示,从发达国家治理经验看,主要是要很好地控制氮氧化物和VOCs的排放,只要持续减排,长期看会把臭氧浓度逐渐控制下来。当前,我国臭氧生成主要为VOCs控制型,下一步将会针对臭氧污染开展2020年VOCs攻坚行动,在控制VOCs和臭氧污染上做到时间精准、空间精准、行业精准。
VOCs存在于原料和产品中,有些VOCs高的产品属于易燃易爆物质,对企业来说一旦发生储存或使用时的安全事故将造成巨大的损失,尽早的选用低VOCs的水漆等原材料对于对防控及消除安全隐患具有重大意义。
原文链接:http://huanbao.bjx.com.cn/news/20200618/10823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