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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决胜之年,为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全面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淮安市制定并发布《淮安市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计划中要求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源头替代。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低 VOCs 含量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并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加强 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提升春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秋冬季综合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构建现代大气污染治理体系,并明确了两大主要目标 :
(一)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一是约束性目标,是必达的最低限,是市对县区考核的主要依据。2020 年省定淮安市约束性指标为:PM2.5浓度达 到 44 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72.6%。 二是工作目标,是落实省级及市本级 加分奖补的重要依据。2020 年省定淮安市工作目标为:PM2.5浓度达到 43 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73%。
(二)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 2020 年,全市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排放量比 2015 年分别削减 26%、24.6%、21.7%;比 2019 年分别削减 1%、0.88%、0.65%。
以下为关于VOCs的部分内容整理如下:
1. 实施共性工厂建设和集中处理。重点针对石化化工、机械制造、建材喷涂等产业集群。对机械制造、电子产品、汽车维修等企业集中的产业集群,鼓励建设集中喷涂中心, 配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完成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喷涂中心建设。
2. 编制实施 VOCs 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化工园区精细 化排查整治,全面压降 VOCs 高值区污染和 VOCs 高排放因子污染。推行“一企一策”。全市 重点行业 VOCs 排放量比 2015 年减排 30%以上。
3. 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源头替代。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 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使用为重点,推进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年底前,各地结合实际,基本完成集装箱、汽车、船舶、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等制造行业的整治任务。全市高活性溶剂和助剂类产品使用比2017 年减少 20%以上。
4. 加强 VOCs 无组织排放管理。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 织排放标准》,重点加强含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 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 VOCs 管控。
5. 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基于绩效分级采取差异化管控,对钢铁、石油化工、涂料等重点行业,确定 A、B、C 级企业,A 级企业可自行采取应急管控措施,C 级企业采取更多的应急管控措施。
6. 健全大气环境监测监控、法规标准和科技支撑、环境执法监督等五大支撑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