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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无锡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控,扭转臭氧污染日益加重的严峻形势,圆满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坚持源头控制、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工业涂装、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源头替代,大力推广工程机械、船舶、汽车制造底漆、集装箱制造箱内、箱外、钢结构、卷材等行业使用水性工业漆,加快完成全市VOCs排放较2019年减少18%的目标。
关于工业涂装部分的VOCs治理要点总结如下:
(一) 突出加强园区综合治理在汽修等喷涂工艺类似的产业集中区,推进涉VOCs“绿岛”项目,加快建设共享喷涂中心。运用建成的VOCs网格化监测系统,动态监控园区及重点企业VOCs排放情况
(二)大力推进源头替代。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胶粘剂等项目。
加快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源头替代进度,5月底出台源头替代实施方案,年底前基本完成汽车制造底漆、中涂、色漆工序,钢制集装箱制造箱内、箱外、工程机械、船舶、钢结构、卷材等制造行业的替代任务。工业涂装行业重点加快使用水性、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按照《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中VOCs含量限值要求,尽快完成涂装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对有机溶剂年用量小于10吨且无法完成替代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关停转移。
全面推广水性建筑涂料,市政工程、房屋建设、维修和装修工程全部采用水性建筑涂料,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增加相应条款。
(二) 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工业涂装行业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
(四)深化改造治污设施
6月底前完成改造VOCs治理设施,逾期未改造或改造后排放仍不达标准的,依法予以关停。
(五) 加快VOCs重点排放企业整治
各市(县)、区要排查梳理辖区内工业涂装等四个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情况,按照《无锡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指导性意见(试行)》(附件1)开展专项整治,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整治。
无锡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指导性意见:
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加快使用水性、高固份、粉末涂料等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汽车制造底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乘用车中涂、色漆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或水性涂料。加快客车、货车等中途、色漆改造。船舶制造行业机舱内部、上建内部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工程机械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粉末和高固体分涂料。钢结构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涂料、水性涂料。集装箱制造行业(钢制集装箱)在箱内、箱外涂装等工序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在确保防腐蚀功能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特种集装箱采用水性涂料。